1️⃣授課講師:【吳任偉】律師。
2️⃣授課主題:仲介實務上面臨到的法律問題。
✅仲介人員所遭遇的法律問題解析。
✅仲介簽約時應注意事項。
✅共有物的問題及解決方案。
✅土地法34條之一的實務及解析。
✅房子出租的問題及實務解決方式。
✅房屋漏水問題的責任歸屬。
✅未徵收土地的都市計畫道路用地五大管線挖掘問題解析。
3️⃣上課時間:114年9月30日【星期二】下午1:30~4:30共計3小時。
4️⃣報名費用:會員300元、非會員1,000元。
5️⃣上課地點: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2號12樓之7。
6️⃣課程講義:若講師提供將貼在當天教室Q R碼上。
7️⃣變更活動:將在群組及各別通知變更的事項。
8️⃣教室維護:請自備飲料並課後自行清潔桌面。
9️⃣愛心商品:本次現場隨善認購愛心商品。
🔟取消報名:請在【本次報名活動表單】填寫。
✅會使用ATM轉帳或信用卡付款者
❌請勿現場繳費
❌請勿現場繳費
現場繳費【✅只提供】😵💫沒有或😰不會使用ATM轉帳和信用卡的學員。
吳律師加碼針對仲介常見經典案例法律分享及專屬本會會員的Q&A:
1.仲介簽約時應注意事項。
2.共有建物部分持分遭法院拍賣時,原共有人如何處理?
3.仲介人員遭買方控告隱藏重要資訊,而提出詐欺告訴,應如何處理?
4.買賣契約已簽約成立,但買方應限貸令無法取得貸款時仲介人員應如何處理?
5.建物已經取得使用執照,但開挖五大管線時,遭道路用地持分地主阻擋時應怎麼辦?
6.農地遭不明人士長年違規建築鐵皮屋佔用,應如何排除處理?
7.屋主和房客已簽訂強制執行效力公證契約,約定好只要任何一方不租(雙方均可),通知對方三個月後終止契約並恢復原狀搬離交屋。最後租客未依公證書約定搬離,並堅持買賣不破租賃條文,致無法完成買賣交易,致使房東付高額違約金+仲介費用此案件建議如何處理及要求賠償?
8.買方如果依據土地法34-1多數決購買土地,但少數不賣土地的地主若提出優先承購權之後,卻遲遲無法購買,而且去年針對土地法34-1有修法,故請問2個問題:
>若少數共有人提出優先承購權後遲遲無法購買,此時買方該如何主張?
>去年針對土地法34-1修法後,當多數共有人依據土地法34-1向地政機關申請不動產出售登記時,不同意出售的少數共有人若向地政機關提出異議,阻擋多數共有人出售土地,此時該怎麼處理?。



